禄自然资听公告(2021)第003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,我局决定依法对赵光东未经批准,擅自转让禄丰县东兴采石场案件公开举行听证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时间:2021年10月25日上午10:00分
二、听证事项:
赵光东未经批准,擅自转让禄丰县东兴采石场。
三、听证地点:禄丰市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(禄丰市侏罗纪大街禄丰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)
四、注意事项:
(一)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,请于2021年10月25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;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,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,并提交授权委托书。
(二)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,可在2021年10月25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市自然资源局法规股办理申请手续。
(三)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,未经允许,不得录音、录像、摄影。
(四)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签到进入会场,并主动扫“云南健康码”和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,凭“绿码”进入会场。如有发热咳嗽(体温高于37.3℃)并伴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者不能参加会议。
(五)听证会联系电话:0878-4126882。
禄丰市自然资源局
2021年10月13日